查看原文
其他

【聚焦全省两会】重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发布


关注我,让我成为你的专属小太阳吧

陕西日报记者 张辰 摄


2022年1月20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王旭光检察长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


陕西日报记者 张辰 摄

——2022年1月20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旭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省委、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以奋力追赶超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定位,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捍卫“两个确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凝聚意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抓首要政治任务,完善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出台“21条细则”,建立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时时处处事事对标对表,努力紧跟习近平总书记思想步伐。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制定贯彻意见,组织培训研讨,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会,组织2期专题研讨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推动领悟“十一个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举办4期“陕西检察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辅导解读、宣讲阐释,融入法律监督工作实践。组织新入职干警法治培训、宪法宣誓,帮助他们扣好司法职业的第一粒“扣子”。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抓好“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学史悟思想强根铸魂、奋进新时代追赶超越”主题活动。实施“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行动,寻访红色遗迹1633处,立案406件。延安检察机关推动南泥湾三五九旅英烈园遗址纳入文物保护名录。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委部署,聚焦班子建设、队伍素养、机制构建、财政保障、基层基础等重点,与有关部门共同梳理问题,逐项制定落实举措。针对《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建章立制35项,努力转变理念、深化改革,不断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的本领。


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党建工作体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健全政治督察、贯彻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向省委报送2020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当好“法治参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重大案件承办团队设立临时党支部。推进党务廉政工作专门化,首批为省检察院业务部门配备党务廉政专员,由专人抓党务、督廉政。


二、依法能动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法治需求,依法服务“六稳”“六保”,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起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42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慎捕慎诉,依法不批捕220人、不起诉292人,变更强制措施107人。清理检察环节涉民企刑事“挂案”“积案”49件,让企业依法经营、放手发展。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惩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16人。与公安、法院合力追赃挽损1.05亿元,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助力监管部门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机制。部署开展打击私募基金犯罪活动,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加大反洗钱力度,对上下游犯罪同步审查、一体打击,起诉16人。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立全国首家省级知识产权检察机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立案监督。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68人。依法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西安检察机关与10家秦创原企业签署共建协议。出台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14条意见”。西安铁检分院与甘肃检察机关、中铁西安局集团协作护航中欧班列顺畅运行。


守护秦岭宁静、黄河安澜。发布保护秦岭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意见。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助力“五乱”问题和小水电、尾矿库治理。汉中检察机关办理的2起涉尾矿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与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5家单位,建立“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治河管水新模式。依法办理最高检交办的35条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线索。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携手有关部门,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机制。与7家环保公益组织签署合作协议。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39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603件。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公益林等60万亩。定边县检察院通过办案督促补植复绿3440亩。围绕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开展专项活动,立案190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三、维护安全稳定,依法助推社会治理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保障抓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陕西建设,牢牢守住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644人,起诉34077人,同比分别上升14.7%、4.5%。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84人,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5075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960人,起诉侵害老年人、妇女和残疾人权益犯罪2339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起诉涉黑犯罪148人、涉恶犯罪305人,针对行业监管提出检察建议141件。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履行打击和保护职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不需要羁押的不批捕2866人,对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5557人,同比分别上升72.3%、39.7%。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意见落实10条举措,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87%,量刑建议精准化率保持90%以上,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5%,一审服判率达到94.35%。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11人。对36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亲属给予司法救助。联合西安军事检察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红色资源、英烈纪念设施专项监督、保护行动。扶风县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涉军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违法行为人修复被破坏军用土地36亩,被解放军军事检察院选为典型案例。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配合省监委完善追逃追赃、线索移送等衔接机制,监检配合、制约更加有力。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407人,已起诉348人;提前介入144件;退回补充调查24件,同比下降77.4%。依法行使侦查权,深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年共立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120人,同比上升53.85%。


积极弘扬社会法治观念。在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下召开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与19个部门共同推进最高检一、三、四号检察建议落实。制发检察建议15627份。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1625名检察官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公开法律监督数据,召开新闻发布会90次,发布典型案例101个,依托新媒体发送信息160万条,播撒法治阳光,助推社会治理。


四、纾解急难愁盼,全力服务保障民生

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把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实,努力让三秦百姓都过上好光景。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惩扶贫领域腐败,依法返还涉扶贫财物249万元。为1948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32万元。加强耕地保护,开展土地行政处罚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受理案件647件。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检察监督,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80人,帮助2025人追回欠薪1934万元。旬阳市检察院支持4名农民工讨回拖欠15年的6.9万元血汗钱。


助力打造安靖网络。积极参与“断卡”、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协同推进网络共治。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883人,起诉计算机网络犯罪3466人,同比分别上升162%、188.8%。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766人,为2020年13.83倍。开展“反诈进校园”活动,预防学生被利用、成为犯罪“工具人”。办理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犯罪24件,斩断伸向青少年的网络“黑手”。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382人,同比上升25.3%。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894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370人,同比分别上升59.1%、137%。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43个。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联合团省委建设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做法载入《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9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86件,保护“舌尖上”安全。联合省住建厅等7家单位将窨井盖治理延伸到公共基础设施综合治理,提出检察建议115件,保护“脚底下”安全。开展城镇燃气供应专项监督,立案38件,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供暖中”安全。与省邮政管理局共商寄递安全治理,起诉犯罪256人,保护“邮包里”安全。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将心比心接处群众来访,收到群众信访 5833件,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三级检察长接访445人次,同比上升42%。最高检交办576件信访积案全部办结。对有较大争议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社会各界公开听证,把事查明、理说清、法讲透。全省组织听证1296件,同比上升11%,实现三级检察院全覆盖。


五、坚持客观公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推动法治陕西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在做好批捕起诉同时,依法纠正有案不立、不当立案、有罪不究,监督立案率76.94%,监督撤案率93.62%,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17.49%。自行补充侦查2470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1件。实现全省20所监狱巡回检察全覆盖,探索看守所、社区矫正、强制医疗巡回检察。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822人。开展交付执行专项活动,防治“纸面服刑”。


民事检察稳步加强。全面贯彻民法典,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86件,抗诉95件,再审改变率85.4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8件,采纳率同比增加41.92个百分点。提出审判程序检察建议1847件、执行活动检察建议2237件。强化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建立虚假诉讼惩戒协作机制,办理案件309件。


行政检察提质增效。依法加强行政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48件,同比上升16.1%。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1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93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行政争议226件。商洛市检察院办理的公安行政管理及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深化。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77件,同比上升45%。办理行政公益诉讼9056件,其中起诉81件,发出检察建议8833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46%。办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2701件,同比上升47%。开展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铜川市检察院推动公益诉讼写入《铜川市陕甘边照金革命旧址保护条例》。


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更加完善。联合省公安厅规范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工作。与省高院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助推切实解决执行难。联合省司法厅在宝鸡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与省消保委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出台加强检律协作的意见,开通互联网律师阅卷系统,审查办结阻碍律师辩护权利行使案件16件。


六、狠抓自身建设,增强检察履职能力

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陕西检察队伍,不断夯实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政治引领,抓实“三项教育”,肃清流毒影响,举办20位检察英模事迹报告会,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刀刃向内,排查整治顽瘴痼疾问题930个,运用“四种形态”处分处理376人。坚持严实标准,全面核查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减假暂”案件,整改问题案件99件。坚持常治长效,推出便民措施2137条,建章立制1940项。


努力提升检察业务素养。推进法检同堂培训、指导性案例进课堂,分层分类培训35624人次。设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行政检察专业委员会,与最高检共同召开陕甘宁边区检察史研讨会,与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深化检校合作。推进全省检察调研工作,11项检察理论和应用研究课题获最高检立项,评选21名检察业务专家,努力培养会办案、会写文章、会讲课的骨干人才。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办案权责清单。深化制约配合,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健全检察官遴选和员额递补机制。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业绩衡量体系。落实“案-件比”质效标准,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努力减少程序空转和群众诉累。加强大数据运用,“云桌面”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基层建设目标措施,夯实责任,专项推进。协助做好市县院领导班子换届,注重选任优秀年轻专业干部。推动检察人员交流,改善队伍年龄、专业结构。强化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招录,全省招录人数同比增加116%。为18个基层院增加55名检察官员额。确定10个相对薄弱基层院,领导包干负责,上级精准帮扶,跨区结对共建,力促“脱薄”争先。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和其他监督,形成内外监督合力。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59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3310件,查处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人员89人。制定失实举报澄清规定。为基层解难题479个,为干警办实事774件 。


七、开展“三有”争创,奋力推动追赶超越

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在既有工作基础上,昂扬奋进再鼓劲、追赶超越再出发。


凝聚思想共识。在年初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吹响追赶超越“集结号”。纵向有进步,就要只争朝夕,实现每月有新变化、每季有新成效、每年有新气象;横向有站位,就要勇立潮头、高点定位,各项工作朝全国第一方阵冲刺;工作有品牌,就要推动检察产品向检察品牌转变,培育壮大有影响力的陕西特色检察集群。以持续追赶超越提升检察水平,更好服务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


强化争创举措。省检察院确定10项重点任务。各级院、各部门制定“三有”争创举措,明确长远规划、短期目标、落实措施。对照先进找差距,走出去向优秀检察机关学习请教,破除思想上的封闭保守。坚持月通报、季督导、半年评比,通过新媒体全面展示活动成效。将争创成效与业绩考评、职务晋升挂钩,为率队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检察长记功。


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办案水平。把“三有”争创的着力点放到监督办案上,落到质量提升上。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7413件,同比上升11.73%。45项排名案件质量指标中,27项位居全国前20名,其中13项进入全国前10名、6项列第1。“案-件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等12项指标优于最高检通报值。15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事)例,是2020年的2.5倍。


努力推出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让争先创优蔚然成风。全省24项工作经验获省级以上推介,132个单位或集体、141名个人获省以上表彰。“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均榜上有名。2个办案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办案团队,实现“零”突破。


积极拓展陕西检察工作效能。树品牌、创招牌,巩固追赶超越成效。“六彩”检察公益监督品牌进一步彰显。三原县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收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司法裁判板块。“以法律监督利剑守护秦岭绿水青山”入选我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富平县检察院“红韵富检”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为98.45%,同比增加0.52个百分点。


各位代表,2021年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围绕建党百年大庆和十四运、残特奥会等重点工作,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去年12月疫情扩散蔓延。全省人民众志成城、英勇奋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全省检察机关成立防控专班、启动应急机制。与公安机关对接会商涉疫案件,提前介入涉嫌妨害公务、袭警、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犯罪侦查25案33人,已批捕2案2人,起诉1人。全省近六成检察干警战斗在抗疫一线,2800余人下沉社区,1100余人值守机关、坚持办案,确保防控不松懈、办案不断档、服务不打折,以忠诚和担当书写陕西抗疫故事的检察篇章。


检察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机制,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秦岭生态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各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1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监督活动3672人次,系统梳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审议报告、视察工作、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615条,融入日常工作认真加以落实。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8件书面建议和提案全部办结并作出答复。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77万件、法律文书2.04万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送达等活动480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的结果,得益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省监委和省高院依法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入,检察理念要不断更新、转变。二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差距。三是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够,法律监督还有薄弱环节,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紧抓不放,攻坚克难、补弱固强。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


一、持之以恒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凡事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持之以恒贯彻稳中求进、服务保障大局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参与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秦创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助力黄河流域环境保护,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厚植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三、持之以恒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

加强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活动,推动案件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持之以恒推进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

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配合制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之间及其与公益诉讼检察之间的业务融合,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助推市域社会治理。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健全生态环境、知识产权检察机制。深化大数据运用,赋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五、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奋力追赶超越

抓实关键少数,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学习调研,提升综合素养。深化检校合作,开展法检警律同堂培训。做实业绩考评,强化科学管理。坚持重心下移,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持续开展“三有”争创,推动新时代陕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往期精彩回顾



【抗击疫情】多名陕西网民因编造、故意传播涉疫谣言被依法处罚!

七律 【祝福西安】

【抗击疫情】李逸强检察长看望慰问“元旦”期间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的检察干警

排查机井安全隐患 守护人民群众 “脚底下的安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